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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保安公司保安人员不可出现的行为

时间:2018-12-19 09:18 作者:青岛保安 点击:1708 次

第一、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不能出现殴打他人、羞辱他人以及公然搜查他人的身体,更不能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。


第二、在针对每个岗位的保安人员培训过程当中,会教会大家识别真假证件,但是保安人员没有权利没收、扣押他人的证件与财物。


第三、对于公安机关在其领域执行任务的时候,保安人员应该积极配合,有效协助,不能出现阻碍公安机关单位依法办事。


第四、保安人员没有经过相关领导批准,不能私自调出监控录像,更不能拷贝、删除或是扩散监控录像以及相关资料。


第五、保安人员所得到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私人秘密都必须保密,不能泄露客户信息,更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。


第六、如果有人拾得钱包之类交由保安保管,必须积极寻找失主,并且原数归还,不能存在私吞财物或是占据他人财产的行为。


第七、保安人员在上班期间,不能迟到早退,更不能在执勤的时候看书、看报、看小说、抽烟、聊天等。


第八、当值期间,保安人员的仪容仪表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,不能存在不整洁、服装破烂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