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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公司人员的不得行为有哪些?

时间:2018-06-29 09:28 作者:青岛保安 点击:1867 次

青岛保安公司简单介绍保安公司人员的不得行为:

    (一)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、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是侮辱、殴打他人;

    (二)扣押、没收他人证件、财物;

    (三)阻碍相关的依法人员执行公务;

    (四)参与追索债务、采用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来处置纠纷;

    (五)删改或者扩散其保安服务当中形成的监控影像的资料、报警记录;

    (六)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相关信息;

    (七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。